近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会同民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是第一批长护险制度试点开展5年多来首个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
截至目前,全国49个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参保人数达1.34亿人,累计享受待遇人数152万人。在《通知》出台前,各试点地区的失能评估标准并不相同,时常出现参保人不理解的情况,也导致了区域间的不公平。
一位保险公司人士表示,建立统一的失能失智评估标准,能为核准长期护理待遇和落实护理服务提供明确依据,也是保险公司开展长护险业务的迫切需要。《通知》出台后,各地收集的失能数据将更为规范,有利于保险公司后续开发相关保险产品。
有分析人士提出,给各试点地区提供了统一的评估标准,有助于长期护理保险的规范发展,但相关标准仍有进一步细化的空间。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标准体系建设仍然在路上。除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以外,还需继续完善长期护理需求认定和护理服务标准体系等。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跟进评估标准试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促进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标准体系建立,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