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医疗住房等领域将有大变化!看权威部门详解这份规划

2022-01-12 10:33:02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张炼

“十四五”时期,养老、医疗、住房等重点民生领域将迎来哪些变化?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等目标如何实现?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正式发布,明确到2025年,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并敲定了多项民生保障目标。在1月11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教育部等多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权威解读。

首次将非基本公共服务纳入规划

《规划》将整个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基本与非基本进行分类,系统谋划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九个领域的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设计了22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有7项,预期性指标有15项。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首次将覆盖面更广、服务内容更丰富、需求层次更高的非基本公共服务也纳入规划,提出普惠性发展方向,推动养老托育、普惠性幼儿园等非基本公共服务实现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表示,总的来说,“十四五”时期:

对于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就是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动提升均等化水平,让各地享有的服务水平差距明显缩小。

对于非基本公共服务,要积极推动政府、社会、市场多元参与,围绕托育、学前教育、县域普通高中、养老、医疗、住房等6大领域,快速增加人民群众负担得起的普惠性服务供给,供需矛盾明显缓解。

对于生活服务,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品牌化标准化建设,高品质多样化的服务供给不断丰富,既促进消费、满足群众需求,又为今后公共服务提档升级蓄势储能。

瞄准重点领域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幼有所育——不断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司司长宋莉表示,下一步将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补齐儿童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短板;支持公益性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其中,在不断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方面,将指导各地大力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安全、方便、可及的普惠性托育服务,强化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化管理,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与健康管理人才培养,到2025年,努力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托育服务新需求。

学有所教——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公共服务,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方面。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负责人晁桂明表示,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加快推进:

一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县为单位优化普惠性幼儿园的布局规划。在城镇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和农村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到2025年,全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完善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工资待遇保障制度,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二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实施《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健全义务教育的政策保障体系,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教育差距。推动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实现教育资源按实际服务人口规模配置,指导各地完善义务教育学位配置标准,保障足够的公办学校学位供给。推动县域内校长教师有序交流轮岗,实现优秀骨干教师在校际间均衡配置。

三是大力提升县域普通高中整体质量。一方面,强化源头治理,加强省级招生工作统筹,落实地市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坚决遏制优质生源过度流失。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另一方面,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加大县中托管帮扶力度。

老有所养——推动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人李邦华介绍,相比“十三五”时期的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此次《规划》中养老服务的内容篇幅大幅增加,系统性进一步提升,引领性也进一步增强。

兜底性养老服务方面,强调政府要承担供给的主要责任,提出要实施特困人员的供养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工程,提高托底保障能力,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向低保、低保边缘、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低偿和无偿集中托养服务。

普惠性养老服务方面,强调政府要支持增加供给,提出要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设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落实新建城区居住(小)区人均不少于0.1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要求。

生活性养老服务方面,提出要促进养老服务与相关服务业的融合发展。促进养老企业的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同时经济和社会效益都比较显著的产业集群和聚集区。

李邦华表示,下一步,将重点推进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尤其是研究制定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进一步加快兜底性、普惠性养老服务的发展和制度设计,重点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的服务和保障,创新居家社区机构的养老服务模式,同时也要加强养老服务监管,让老年人安心,促进生活性养老服务的发展,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

住有所居——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规划》明确了住有所居领域的公共服务项目,其中,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公积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潘伟表示,下一步,在提升住有所居领域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方面:

一是加大金融、土地、公共服务等政策支持力度,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预计可帮助1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同时,继续做好公租房保障,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

二是针对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住房改善需求,创新金融支持方式,落实闲置土地利用、存量房屋用途调整等政策,加快形成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机制。“十四五”期间,将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约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

三是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做到应保尽保。

四是多种手段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优化使用政策,支持缴存人租购并举,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提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建设智慧住房公积金。

潘伟还提到,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覆盖面,帮助这一群体在城市安居稳业,激发新经济主体的活力。2021年,在重庆、成都、广州、深圳、苏州、常州6个城市开展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目前试点运行平稳。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稳步推进试点相关工作,使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惠及到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

此外,《规划》围绕劳有所得、弱有所扶、病有所医等也作出系列部署。比如:

加大对新型农民创新创业支持力度;

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

推进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推动县级医院提标扩能;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优先为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提供免费的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等。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明确权责边界

值得注意的是,欧晓理强调,《规划》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多措并举推动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现同频共振,确保民生改善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为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明确公共服务体系中政府的权责边界。

一是明确不同权责。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承担主要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和公益性社会机构补充供给,非基本公共服务则需要政府、社会、公民个人承担。

二是强化基本保障。通过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以及各地的具体实施标准,明确现阶段政府承诺兜底保障的范围,让各级政府对现阶段保障基本民生“重点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做到心中有数,引导各地更加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三是严格财力评估。《规划》在明确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的同时,也明确提出,各地在基本公共服务增项、提标、扩面的时候,都必须根据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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