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买药 处方药实行实名制

2022-09-28 11:41:53来源:每日新报编辑:张炼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新规首次对于处方药网络销售做出详细规定。

一直以来,各平台的购药流程多为“先药后方”:消费者选定药品、下单付款后,页面跳转至平台自建或合作的互联网医院,进行在线问诊开方或审核处方,审核通过后商家发货。业内人士指出,这种模式实际上演变为“患者‘自我诊断’,医生‘对药下症’”。

按照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为引导在线购药回归“先方后药”,《办法》从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入手,要求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也就是说,患者无法根据页面信息自行选药,必须问诊开方后才能获得更完整的信息。

为保证处方来源的真实可靠,《办法》第9条规定,网售处方药实行实名制,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与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对已经使用的电子处方进行标记,避免处方重复使用。第三方平台承接电子处方的,应当对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的情况进行核实,并签订协议。

为实现全流程可追溯,《办法》还强调,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保存处方、在线药学服务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

鉴于处方药的特殊性,《办法》要求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履行充分的风险告知义务,在药品展示页面下突出显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风险警示信息。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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